工程未完中途退场,如何成功追讨工程款?以诉促调,快速回款!

2021年3月20日,在湖北省某生态公园园林景观工程中,崔总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总价为150万元的《劳务合同》,承包范围包括设计图纸清单内的所有劳务、辅材及机械工作。
中途退场 工程款未付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崔总在完成大部分工程后于2021年9月退场,未完成全部工程量。截至退场时,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近百万款项未付。面对长期拖欠的工程款,崔总感到非常焦急,这不仅影响了他的个人经济状况,也给其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资金周转问题。
甲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的理由包括:
1、工程质量争议:声称崔总施工质量不合格,需要进行整改;
2、财务结算争议:提出替崔总支付了挖机租赁费36000元,这部分应该从总欠款中扣除;
3、利息请求争议:认为崔总提前退场且未竣工验收,不应支持其关于利息的请求;
4、工程量争议:辩称崔总未完成全部工程量,且离场时没有确认具体工程量和单价。这些赖账理由看似合理,使得崔总无所适从,难以处理。他迫切需要专业人士从专业角度破除对方的抗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此崔总多方打听,最终选择委托专业的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为其排忧解难。
专业应对 调解结案
1、应对工程质量争议:针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天用律师团队申请法院委托权威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崔总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即便合同无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需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并承担利息。最终,法院采纳了该鉴定意见,驳回了对方的质量抗辩。
2、应对财务结算争议:对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替崔总支付了挖机租赁费36000元的问题,天用律师团队仔细审查了相关票据和记录,发现这笔费用并没有直接关联到崔总的工程款中。通过有效的证据展示和法律分析,法院并未将这笔费用从总欠款中扣除。
3、应对利息请求争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为崔总提前退场且未竣工验收,不应支持其关于利息的请求。天用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到了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即2021年10月12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计算利息的权利。此外,对于质保金54180元也获得了自2023年9月12日起计息的支持,增加了崔总的资金回报率。
4、应对工程量争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辩称崔总未完成全部工程量,且离场时没有确认具体工程量和单价。天用律师团队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证据,确保所有资料翔实准确,并申请法院委托权威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崔总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要求。一审判决中,法院采纳了该鉴定意见,确定了合理的工程款数额1083600元。即使二审中对方再次质疑,调解协议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回收比例,保证了崔总的利益最大化。
5、二审达成和解: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天用律师团队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特别是在二审阶段,为了防止对方无限期拖延付款,恶意延长诉讼,巧妙运用调解手段,在合理范围内妥协,最终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工程价款及质保金共计46万元,变更增加项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崔总另行主张。同时对方承担了一审中的大部分费用,成功为崔总实现快速回款。
案件亮点
1、高效处理:从提起诉讼到最终和解仅用了不到一年时间,远低于同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显著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
2、超预期成果:不仅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欠款,还使得对方承担了相应的诉讼成本、保全费用,减轻了崔总的负担。同时,对于质保金54180元也获得了自2023年9月12日起计息的支持,增加了崔总的资金回报率。
3、专业服务:天用律师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客户赢得了有利的结果。他们在每个关键节点都表现出色,无论是收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还是参与庭审辩论,都展现了高水平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律师建议
1、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条款:特别是关于付款条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2、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一旦遇到欠款纠纷,应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在本案中,通过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资产,保障后续执行。
3、提前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前做好预案,如定期检查工程质量、保留完整的工作记录和财务凭证等,以便在未来发生争议时有充分证据支持。